【逃犯條例】歐盟向港府發外交照會 抗議修例並要求加入額外人權保障

政治

發布時間: 2019/05/24 22:28

最後更新: 2019/05/24 22:53

分享:

分享:

歐盟駐港澳辦事處及歐盟成員國的外交代表今日與特首林鄭月娥會面,表達對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的關注及擔憂,並發出表達抗議的外交照會。(資料圖片)

歐盟駐港澳辦事處及歐盟成員國的外交代表今日與特首林鄭月娥會面,表達對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的關注及擔憂,並發出表達抗議的外交照會。

英國駐港澳總領事館發言人表示,英國駐港總領事賀恩德亦有出席會面。歐盟駐港澳辦事處辦事處主任卡諾(Carmen Cano)未有進一步評論會面。港府消息指,林鄭月娥下午應對方要求,在特首辦與歐盟駐港澳辦事處代表會面。

根據傳媒報道引述消息指,歐盟要求修例當中加入額外的保障條款,令考慮移交逃犯時,保障的標準將類似於國際人權公約及香港人權法案。

外交照會是正式的外交文件,一般是邦交國就某一事件的意見、態度或需要通知的事項,正式知會另一國的對等機構,適用於重大事件、或具重要意義的表態時,才會發出。